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银川能源学院学生手册(2019版)》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日-9月5日,各二级学院进行评审;
(二)9月6日-9月12日,各二级学院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方式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各二级学院办公楼进行公示;
(三)9月13日,各二级学院上报申请材料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四)9月16日-9月25日,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将评审材料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
三、申请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供成绩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供成绩单;
(三)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同时将“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邮箱:
99780018@qq.com。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5.xx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xx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银川能源学院
2019年8月31日
抄送:院领导
银川能源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