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学院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了使我院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第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内容
(一)报名、审核
以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具体申报学员需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上交我院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后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须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不同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具体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主要以《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规定的申报条件为依据。
1、具体工作由我系鉴定站统一按照我院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安排于该批次培训前期进行宣传,并在培训开始第一堂课开展全体学员考证动员大会。
2、鉴定费收缴:经过前期动员后由辅导员安排班级学生缴费工作,由该班级辅导员或辅导员指派人员跟随我鉴定站教师一起去财务处进行缴费,所有费用我鉴定站人员不经手,但需将缴费收据复印并保留我站以备审计检查。
(二)排课、培训、考核及成绩公布
1.开学初由我系鉴定站将每个实训批次的人数(由我系辅导员教师提供准确无误的学生花名册,备注好休学、退学等情况)及课时按照我院教学计划的安排做好统计,随后下发到我系实训中心,所有工种的培训课表(提前7个工作日)首先由我系实训中心负责人将实操实训安排课表(按照统一模板)排好(无特殊原因课表不可更改),并传至鉴定站QQ。
2.鉴定站接收后安排理论课、仿真课及相关授课教师。将完善的实训课表发回实训中心负责人处,并审核有无疑问。双方负责人共同确认课表无误后,再将最终课表(无特殊原因课表不可更改)发给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教师通知实训班级按照课表进行实训。
3.考勤(校内成绩):我站接收由辅导员教师提供的学生花名册后,将数据发给实训中心,实训中心自行制定考勤册(统一模板,并保存以备检查)打印并下发给实训教师;理论课、仿真课考勤册由鉴定站统一制作完成后下发给授课教师,所有授课教师务必认真完成考勤记录。实训教师需将不考证(只参加实训)的学生于实训结束前对其进行相应工种的考核并保存试卷或材料;在实训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负责实操(统一一份)、仿真、理论的授课教师需提交校内实训成绩(电子版)至我系鉴定站。最终由鉴定站考务人员统计该批次所有成绩,按照我系《职业技能鉴定实训成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最终的校内实训成绩与考证成绩分别进行成绩公布。
最后用《考务管理软件》报北京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并制作证书。证书到位后及时下发给鉴定人员。
每次鉴定完毕后,对该次鉴定的资料(试卷、评分单、鉴定名册等),由鉴定站统一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并按《考务管理软件》要求输入计算机,存档备查。同时做好校内实训成绩(由负责培训的教师、辅导员、鉴定站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录入前期工作,以备期末考试结束后下发给相关教师进行录入工作。
(三)其他方面
1.呈报鉴定计划
我站必须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呈报《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待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2.提取鉴定试题
职业技能鉴定站一律从国家题库化工分库中提取鉴定试题。
对于暂时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工种,可由化学工业职业技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或授权编制试题,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审定后实施,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备案。
3.组织鉴定
①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试题的要求,准备操作技能鉴定条件。由鉴定站安排具体鉴定时间地点,并进行考场布置(到达鉴定要求);
②由鉴定站指派相关考评员,被指派的考评员务必按时到鉴定站执行考评任务;
③按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对鉴定对象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按照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进行现场督考。
4.呈报鉴定报告
每次鉴定完毕,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呈报《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报告》,并应用《考务管理软件》报送《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同时质量督导员应将《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考报告》一并报送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核发证书和颁发鉴定成绩通知书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各项鉴定事宜及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者,按照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将证书送交至负责该培训批次的辅导员教师,由督导员教师统一下发证书至考生本人,最终由鉴定站将取得证书人员名单汇总备案。
6.考评组和考务人员
①考评组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从取得相应工种和级别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考评员,并采取轮换、调整考评员的方式组成专业考评组,负责考核和评分。每次鉴定的专业考评组的人数根据考生的人数而确定。有亲属参加鉴定的考评员,要执行回避制度。鉴定采取不定期轮换方式聘用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员需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考评工作,考评小组设考评组长一人,全面负责本小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
②考务人员
我站由考务人员负责办理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布置考场、领取和保管考卷(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管理办法》执行)、准备技能鉴定条件、保证场地及设备的安全、负责工装设备维修等工作。考务人员由鉴定站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