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科技职业学校学生处机构简介
目前下设3个科室,共有员工4人
处长:王启东
副处长:候 亮
宿舍管理科科长: 候亮
学籍管理科负责人:王丽
学生管理科
第一条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第二条 负责制订并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三条 参与制订每学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提出每学期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及目标要求。
第四条 落实学生的各项常规管理措施,参与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协调、检查、评估、考核和指导。
第五条 负责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方案的制订,并指导和检查各系(部)测评和评优工作。
第六条 负责学生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负责新生接待工作的统筹规划、接待任务的安排和协调。
第九条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全校性学生集会、大型会议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处办公会议与学生工作相关会议的筹备安排,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第十条 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本处印章、介绍信、证明信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科
第一条 负责科室的业务工作,保证科室的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条 负责编制科室年度、学期和月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第三条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学籍学历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学籍管理政策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根据新生入学报到情况,负责整理新生数据,并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第五条 负责在校生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留降级、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为在校生出具学籍类相关证明等。
第六条 负责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并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第七条 负责在校生的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的管理与发放。
第八条 协助每学年《高校基层报表》中全校学生数据的统计,及时为各相关部门提供学生数据和信息,并向教育厅报审新生、在校生、毕业生数据信息。
第九条 负责组织毕业生学历证书照片电子图像的采集工作。
第十条 负责毕业生学籍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的制作、管理、发放及即时电子注册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出具历届毕业生的学历证明、结业证书证明及遗失毕业证书的补办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新生入学后的建档工作;负责每年在校生档案材料的印制、发放、收集、整理、审核、归档及管理工作;负责历届毕业生档案的提取、转递工作。
第十三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宿舍管理科
宿管科在学生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负责制订并完善公寓管理、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负责定期对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评比,组织开展宿舍文化活动,并指导学生宿管会工作。
第三条 负责排查宿舍管制刀具、不健康书籍、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
第四条 教育引导学生维护好楼层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应急灯。
第五条 负责学生宿舍的统筹调配及住宿安置工作。
第六条 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秩序、内务及卫生管理。
第七条 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八条 准确掌握住宿人员情况,按年级、班级人数等分类统计;掌握各楼空置房及床位状况;掌握各宿舍财物状况;负责公寓住宿情况的数据管理及存档。
第九条 主动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协调处理学生宿舍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第十条 负责组织宿舍长开展工作,维护楼内秩序,晚间熄灯后制止喧哗、点蜡等现象,检查处理夜不归宿、酗酒闹事等违纪事件。做到日有工作记录,月有工作小节,季度有总结,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 随时关注宿舍楼内生活设施及用水用电情况,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注意防火防盗,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宿舍“乱用电”、楼内“常流水”等现象。
第十二条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