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分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4-05-06 08:29:03点击量:14309属于:招生章程
       银川能源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国标代码:13820),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管、法、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学校现有石油化工系、电力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系、商学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生物与农业工程系、法学系、外国语系等10系3部。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我校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4、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
     5、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升学考试的学生。
     6、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
     7、2014年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学生毕业后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8、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各省加分、降分的有关政策。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9、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坚持“成绩优先”的原则。
    10、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有特困生补助及向特困生倾斜的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
    11、新生学费标准经过教育厅、发改委与物价部门审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本科类12000元/学年、11000元/学年、10000元/学年、8000元/学年,专科理工类6500元/学年、文史类5000元/学年。
    12、学校设立各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以及其他各项奖学金。     
    1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面向全国就业。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王太堡  
     邮政编码:750105 
     招生咨询电话:0951-8409260、8409278(传真)
     学校网址:http://wjwc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