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全面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要求,严把教师任课“上岗关”、教学“质量关”。根据《银川能源学院教师试讲规定》(银能教[2017]49号)、《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开新课试讲的通知》(银能教[2018]2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开新课(含本科和高职)的教师试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讲教师和时间
(一)试讲教师: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含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新开课、开新课教师。
(二)试讲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地点:12#102。
二、试讲内容
(一)试讲教师应准备三份不同章节(前、中、后)的各1学时的教案,由试讲评审组抽取1学时试讲。
(二)教案必须以实际教学要求为标准,文字表达清楚,图、表清晰完整,教学内容齐全。
三、试讲组织
1、试讲由学院组织,各教研室具体实施。学院成立试讲评审组。
2、试讲结束后在《银川能源学院教师试讲申请表》中填写“评审组意见及试讲结果”。
四、具体要求
1、各任课教师做好试讲的准备工作。按照学校教案撰写的要求认真准备三份不同章节(前、中、后)的各1学时的教案。做好试讲环节的教学设计。
2、各教研室做好试讲工作的初审工作。各教研室对参加试讲教师的准备材料严格把关,保证试讲质量。
3、试讲评审组应在教师试讲结束后依据教师试讲情况,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点评,帮助试讲教师提高课堂驾驭能力和教学能力。
附件1:土木建筑学院试讲评审组
附件2:土木建筑学院试讲安排
土木建筑学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