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规范性
(2011年8月18日)
发展党员是每个基层党组织所承担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如何发展党员都有很明确的规定,我们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都必须严格遵循。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谈一下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严格禁止突击发展。
1、入党必须先由本人向自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及时将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编入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2、学校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前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培训或未取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3、党支部召开会议,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每季度负责对其工作学习表现及对党的态度、觉悟程度做一次鉴定。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或毕业离校时,所在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和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其所去单位党组织。
6、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一周公示,公示结果报党委组宣部备案。
7、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函调等方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各总支、支部呈书面报告并附发展对象花名册,经过党委组宣部审核同意后方可领取。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要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会议方能进行。召开支部大会时总支要派人进行指导。
4、表决前,申请人应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入党介绍人应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的优缺点情况,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5、表决时,与会党员先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然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意见。计票人、监票人当场统计、公布表决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之内。
6、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及申请人的得票情况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由所在党支部在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8、公示期满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报党总支审查(直属支部直接报院党委审批)。
9、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报党委审批。
10、党委审批前,组宣部要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党委会研究,并要追究其所在总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的责任。
11、上一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2、院党委会议讨论,逐个审议、表决接收预备党员。会后及时下发批复文件。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将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建立预备党员花名册。
2、党支部或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3、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5、党小组提出意见。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7、支委会进行审查。
8、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由所在党支部进行公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其本人必须到会,会议方能进行。
9、公示期满后,党支部应将所有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10、党总支审查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报院党委审批。
11、院党委审批前,组宣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院党委研究。
12、院党委会讨论批准,并下发批复文件。
13、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由所在党总支妥善保存。
14、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或毕业离校时,组宣部应将其所有入党材料转给其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
一是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在填写前将表内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二是填写入党志愿书时要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清晰工整。三是填写时间要准确,意见内容要具体真实,禁止让他人代签意见。四是一定要及时将材料送至组宣部审查,及时党委会审批,不要由于某一个单位影响全局工作。
《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区划填写到县 (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已经接受到的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2、“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3、“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1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参加大会召开的时间、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三、报批材料要齐全
(一)拟发展预备党员报批的材料有: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政审材料(含索取的函调材料)
4、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6、党课结业证
7、个人思想汇报
8、拟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及表决材料
9、其他材料,如团组织推优表
(二)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有:
1、转正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入党志愿书
4、预备党员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