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运动馆的管理,保证体育教学、课余训练与竞赛及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运动馆的使用效率,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馆内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运动馆属学校教学场所,主要供我校篮球、羽毛球、排球教学、课余训练与竞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使用。
(二)凡进运动馆活动和观赏者,应注意保持场地和设施的清洁整齐,严禁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等杂物,不准追逐打闹
(三)凡进运动馆活动者,应穿软底运动鞋,雨天进馆必须先将鞋底泥土擦净。爱护馆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上课、训练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在馆内活动、授课。
(五)学生社团、运动队使用运动馆进行训练、比赛,应由基础部统一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运动馆开展其他活动。
(六)运动馆内墙壁上不得随便张贴纸张及宣传画,需要时请提前准备好横幅,挂在看台前横台上。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运动馆内举行集会、游行等不健康活动。
(八)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及明火进入运动馆,以确保运动馆的正常使用与安全。
(九)学生上课和群体活动后需打扫卫生,保证场馆干净整洁。
(十)进入运动馆活动者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不允许在馆内追逐打闹,以免发生意外,如不遵守本规定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场馆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丢失后果自负,场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开馆使用时间:
早9点—晚22点,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放。
银川能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