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电力学院2018届本科、高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审核程序分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其中初审由学院进行,复审和终审分别由教务处、校办会进行。
一、学院初审
时间:6月3日前
负责人: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1、由学院办公室核对教务系统中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学分是否正确,以及学生是否存在缺课等问题。
2、因转专业、留级、复学(参军、休学)无法通过审核的学生,由学院办公室上报学生信息和课程信息给教务处,做相近课程对换。
3、由教学秘书从系统中导出“审核结果”和“未通过课程”名单,并在名单中增加签字列,交给辅导员核对。
4、辅导员对“审核结果”和“未通过课程”名单进行核对,并要求学生本人确认签字,核对结果于6月1日报教学秘书。
5、教学秘书根据核对结果,填报《电力学院2018届本科/高职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经院长审核、签字于6月2日报教务处。
二、审核要求
1、留、降级的学生,进行分段审核,异动前以原班级对应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异动后以现班级对应教学计划进行审核。
2、专升本学生,按本科阶段教学计划(两年)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不得拖延。
2、避免避免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出现错报、漏报的情况发生。
电力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