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银川能源学院电力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宣传、树立我院形象,提高我院的社会声誉,展示我院师生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反映我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一)、院系最新新闻、重要通知公告;
(二)、教学工作:包括教育政策及法规文件、教育文件等,教学、科研活动及获奖论文、成果等,教育科研、管理等各种活动及奖项;
(三)、党团建设相关文件及活动;
(四)、学生风采:学生管理相关文件及活动;
(五)、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其它未经本学院主管领导同意的。
二、信息发布程序
(一)、网站信息发布必须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报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发布的主管部门,上传信息经学院院长审批后,由网站管理员发布信息。各行政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经领导审批后送至学院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管理员及时发布。各教研室、学院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每月信息发布量不少于两条。
(二)、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各部门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银川能源学院电力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并附上要发布的信息,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交由学院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管理员上网发布。信息审批单一式两份,由发布信息的部门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
三、信息发布备案
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状态等,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四、网站管理与维护
(一)银川能源学院电力学院网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网站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及存档备案工作。
(二)网站管理员对网站管理后台登录密码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自己的密码泄漏或提供给别人使用。
五、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范围:网站内各部门发布的信息总量。
(二)考核时间:月度考核,累计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提供信息的数量与质量;网上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信息的更新频率。
(四)奖惩办法: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月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月度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六、附 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银川能源学院电力学院负责解释。(见附件)
附件1:银川能源学院电力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2:银川能源学院电力学院网站信息存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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