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综合反映和展示我区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增强各级科协组织、学会对广大会员及科技工作者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宁夏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时间及进度
2013年4月,评选工作启动;5月至6月论文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7月至10月组织专业评审。
二、评选范围对象
凡在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自然科学类期刊、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集上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宁夏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第十二届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严格按照《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进行。
2、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将初评结果于2013年6月30日前送交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过期将不愈受理。进入复评、终评的论文,每篇收取评审费50元。
3、各学会申报材料包括:《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登记表》、《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推荐表》、《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备案一览表》、学会参加复评书面报告各一式两份,论文所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各两份,同时提供论文原文复印件一份及不含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的论文复印件一份,并附《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备案一览表》电子版。以上表格可在宁夏大众科技网()公告栏下载。
4、各市、县科协申报的论文按学科由相应全区学会初评后,由相应全区学会统一报送。
5、初评要求:
各初评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广泛征集、严格把关,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每项申报论文须经相同学科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有较高的他引频次,须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2)推荐单位在初评时,其学术工作委员会要组织机构健全。初评推荐工作要由学术带头人、正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要由知名专家、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评委,同时论文作者一律回避,确保初评机构的权威性。
(3)初评推荐单位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应依次控制在参加初评论文数的5%、25%、40%左右,其中应用和开发研究的学术论文不少于推荐论文的50%。在上报前 按学术工作委员会评审投票结果排出先后顺序,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联 系 人: 贺党立 邵 鹏 田峻颉
电 话: 5085191 5085190
传 真: 5043588
电子邮箱:
5014010@163.com
附 件:1、《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登记表》
3、《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推荐表》
4、《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备案一览表》
5、《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复评书面报告》
自治区科协
2013年4月10日